来京城的惇回到朝堂后,虽然并未直接担任首相,但却作为皇上最信赖的谋臣,直接参与政事堂的要事商议,甚至有时还会越过政事堂,直接参加小皇帝的小朝会。

几天下来,竟已连续发布多道人事任免的政令,毫不掩饰地掀起了对于旧党人士的无差别打击。

目前虽然没有轮到秦观头上,并非是章相公高抬贵手,而只是因为需要打击的对象太多,暂时还没有轮到像国史编修院这样的非重要机构。

受此影响,现在编修院里的旧党人士,要么是想方设法地串联人手,寻找应对的方向与策略,要么就是干脆摆烂躺下,没事就请假在家,坐等最后的结局。

秦观介于两者之间,对于这种朝堂政局的斗争,他虽然并非是,是不是有可能会触及到了秦观的政治立场。

再去看秦观的眼神,倒是越来越有这样的担心了。

正想着,只见秦观抬手已将作业放下,手指着其中的一段说:“十八弟的文风颇有唐人风范,仅从文字而言,的确是有可取之处。

然则,策论者,非寻常议论者,针砭天下时弊何其易也,出言声讨即可。

但解弊除弊者当如何?这便是策论之‘策’之要点了。

我看其它三篇皆不错,唯有这篇,指出不足的文字过多,但是对解决之策的提及太少,所以这篇就落了下乘。”

秦刚一愣,秦观居然并没有对文章的政治倾向表达出什么异议。

正好,接着这个话题,他便试探着提出:“七哥可是觉得,这市易法【注:王安石为解决大商人控制市场哄抬物价的问题而施行的一种变法法案,熙宁五年实施,后被迫废除】虽究其内理,有着种种的弊端,但如果进行针对性的改良及纠偏后,仍是具备可以施行的价值?”

“法乃朝廷对天下治理、百姓关怀、正义坚持与大道追求的手段。”

秦观先是说出了他对法制的根本看法:“所以,法无故新之分,有司也不应执于故新之论。

一昧强调新立之法,总以新立之法去否定前立之法,总是以新改旧,则新法后会有新新法,法纲常替,则纪纲不存也。”

秦观的这一番话,表面似在反对“新法”

的折腾,实质却是在真正表达他的“法无故新”

的核心观点。

当年王安石变法,强调法到令行、令行禁止。

而之后的旧党在元佑初年,恨不着天内就要把新法废除干净,岂不也是用一种实质的“新新法”

来强力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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