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北昭的开国皇帝——北昭太祖皇帝一手创立的军户制度,实施“其军皆世籍”
    的制度,也就是军官与兵丁世袭。
    维系世袭的核心手段有三项:一,军官与兵丁须将妻儿子女等家属迁徙到卫所,卫所里的每一个军人都对应着一个家庭,叫作“在卫军户”
    。
    二,卫所有自己的管辖区域,朝廷会拨给他们相应数量的屯田、马匹乃至果园,卫所的军人要从事农业生产。
    三,前两项手段主要是为了保证卫所军人可以不断繁衍后代。
    如果卫所出现军人逃亡的情况,或者“在卫军户”
    的繁衍中断,就会启用第三项手段“清勾”
    。
    简单说来,就是从“原籍军户”
    之中,按亲疏次序强制勾选男丁,以补充卫所。
    所谓“原籍军户”
    ,指的是“在卫军户”
    留在原籍老家的父母兄弟等亲戚——北昭军制规定,军丁须离开原籍服役;为保证可供汲取的人力资源不会枯竭,又规定“原籍军户”
    不许分家。
    北昭太祖皇帝设计的这种军户制度,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军户农奴”
    制度。
    它最远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军屯制度——远古时代中原地带有个帝国,制定并施行的兵丁屯田制。
    为了尽可能控制住这些屯田兵,驱策他们战时流血、平时流汗,当初的古老帝国建立了一套以人质胁迫为核心要义的“士家制度”
    。
    屯田兵称作“士”
    ,其子孙称作“士息”
    ,其妻称作“士妻”
    ,其家称作“士家”
    。
    只要做了“士”
    ,就世世代代不能再做自由民,子子孙孙都是兵奴和农奴。
    “士”
    死了,他的妻子也不能改嫁给自由民,只能由政府分配改嫁给其他的“士”
    。
    “士”
    的子女,同样只能婚配其他“士”
    的子女。
    而且,“士”
    在边境屯田,他的妻子儿女,会被朝廷当作人质,集体控制在他处从事劳作生产。
    为防止“士”
    的反抗,当初还制定了严厉的《士亡法》。
    若有屯田兵或屯田民选择逃亡,朝廷会杀死他们的妻子儿女,严重者可以灭族。
    但即便如此,“太祖患犹不息”
    ,逃亡现象仍不断发生,可见压榨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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