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主要针对这个案子,提几点辩护人的意见。”
    “回到刚才那句话,我的意思是,本人在承办案子过程中,居然出现了卷宗和会见权利得不到基本的保障。”
    “这是其一,再一个我要提的是,一审法院的控辩双方,以及侦查机关,并没有切实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来办理这个案子。”
    “存在着种种,偏离司法正确导向,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为此,我也希望二审法院能做到公平公正的去审理该案。”
    张伟说完之后,余光也看向了吕梁,发现其在微微点头。
    嗯!
    看来有戏!
    不是他张伟一上来就把话给“拔高”
    了!
    而是,没办法,这其中也是“另有深意!”
    也正如网络上梗来说,
    普通人:“嗯?你在教我做事儿!”
    到了法官这儿,“嗯?你在教我审案子?”
    张伟眼看现在时机不错,而后继续说道。
    “其二,辩护律师也认为,一审并未切实保障上诉人沙大春的诉讼权利。”
    “主要表现,为对于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这一行为上。”
    “依据刑诉法,以及‘两高’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那么对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应当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的情形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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