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跟柳书殷两个人来到了那家西餐厅。
    蓝田走进去之后,眼睛随意的一瞟就看到了,白色楼梯处,靠着静雅窗户绿萝旁的沈濯。
    她的眼睛瞬间就亮了,顺带着整个糟糕的心情,也缓和了过来。
    “沈濯~”
    她垫着脚尖,冲着那个方向挥手。
    蓝田拉着柳书殷直接上了二楼,站在了沈濯面前,还超级自来熟的坐到了沈濯和乔念那一桌。
    “沈濯,这几天你去哪儿了?从我家走后,你在也没联系我?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我在你楼下等你,都不见不到你人?你去哪儿?有这么忙吗?”
    柳书殷直直的站在原地,她近距离的看着沈濯,看着这个令她在繁沪市,每晚想到快要窒息的男人。
    她不由得抿了抿唇瓣,他穿了一身得体的西装,里面的白衬衫配着浅蓝色条纹领带,精致的腕表戴在他麦色的手腕上,伴着他那双青筋涌起后背,更衬托出一个成熟男人的气质。
    柳书殷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从衬衫、领带到西装,从色彩、材质到光泽度进行对比,然后又到古铜肤色,身材伟岸,五官轮廓,以及到他现在的优雅举止。
    完全不能用俊美绝伦来形容了,似乎在她跟他分开的这半年里,他的举手投足间,都尽显出那种成功男人的魅力。
    真的是验证了小说中的那句话,我愿意用一千万年等待,你初春暖阳般的绽颜一笑。
    沈濯对于蓝田一连串的输入,置若罔闻。
    乔念被她这样一问,吓得小手紧紧地挽着沈濯的胳膊。
    沈濯那双幽暗深邃的眸子中,似乎渗透了冰,他单手握拳,强忍着怒气没有对着蓝田发出来。
    “sir,isthisyourfriend?”
    (先生,这是你的朋友吗?)这个时候,坐在一旁的那个肤色较浅,身材较瘦,眼睛较大,眼睛发蓝,面部有立体感,嘴唇薄的白种人对着沈濯问道。
    “aone-sidedretionshipisnotnsideredafriend。
    letu0027sntuetalkgaboutouric”
    (一面之缘,算不上朋友。
    我们继续聊我们的话题)。
    这还是柳书殷头一次听到沈濯说英语,标准的伦敦腔,一点都没有夹在他们大沈庄村的方言感。
    他这一句英语抛出来,若不是看清了沈濯这个人,真真正正的坐在她的眼前。
    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此时正在用英语交谈的人,竟然是昔日那个跟自己朝夕相伴的男人?她的脑海中,顿时响起,那日沈濯对着沈一诺说过的话。
    “把你那个什么同学叫来,我给她补英语。”
    “三哥,你会英语?”
    沈一诺当时还特意问了,还是那种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
    柳书殷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她现在是信了。
    原来沈濯的改变,不仅仅是改变在形式上,还改变在思维上。
    难怪他会在灯下画图,难怪他会在灯下学习。
    他还会做好吃的饭菜,给她和小白吃,他还会赶着驴车进城卖菜……包括,他说要在繁华路盖房子的时候,她当时还觉得,他要是想要盖房子,在大沈庄盖便是。
    可却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用了半年的时间,把这一片荒凉的土地,真真正正的变成了繁华。
    柳书殷看着他怀里的女孩,是昨天从这里下来的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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