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工商税 (第4页)
“微臣以为,我大宋可收富商之税,以弥补财政亏空。”
秦桧这所说的,正是徐川所想。
如今南宋工商业发达,尤其小商业者很多。
这些人离开土地后,进入城中做着各式各样的买卖。
南宋目前对商人收税,主要有经营某物的物税,如水产、五谷、竹木、书、纸、漆等等,以物为税。
还有则是商品流通时的流通税,带着粮食上路、坐船、进城,都要抽税。
不过,所有的小商业者交的税,都是给了当地的循吏,或者是地头蛇这类,只有一部分能够到国库里面。
还有一些没有名目的税。
你在这条街上占地经营,要交地皮税。
你在这山里砍伐木材,要交山林税。
你在修建房屋出卖,要交建造税。
……
这些税,乃是口头税。
也就是社会公认,但又不在衙门中登记造册。
这种税,也都是各部、各地官员外快的重要来源。
这笔钱,如果国家能够统一来收,将是一笔巨大财富。
不过,这种事情要做成,需要制度上、地域上的考量。
还要兼顾到实际的执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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