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带着那份贪婪和愤怒,找到了孙周的家。
    她站在那扇紧闭的大门前,心中充满了期待和不安。
    她期待着能够分到一笔巨款,让自己和即将出生的孩子过上好的生活;她不安着,担心孙周会拒绝她,会把她赶出这个家。
    然而,当她敲响那扇门时,迎接她的却是孙周家人的冷漠和拒绝。
    他们把她当作一个陌生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他们告诉她,那些财产,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他们已经离婚了,她是自由的,她也是孤独的。
    面对这样的结果,李芳愤怒了。
    她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被背叛了。
    她认为,那些财产,是她和孙周共同奋斗得来的。
    她有权利去争取,去索要。
    于是,她一纸诉状,把孙周连同他的家人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的遭遇和诉求。
    她诉说着自己的不幸和无奈,诉说着那个未出世孩子的无辜和可怜。
    她希望法官能够同情她、理解她、支持她。
    她希望法庭能够判决那些财产有她的一份。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是严肃的。
    它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情感而偏袒她、纵容她。
    法官告诉她,那些财产是孙周家的私有财产,和她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他们已经离婚了,那些财产和她没有任何瓜葛。
    听到这个结果,李芳崩溃了。
    她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了、被遗弃了。
    她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她的哭声,充满了绝望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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