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先生的《子夜》。”
    涟水说道。
    “这可是禁书。”
    同伴说道,“这位沉先生是亲近红色的。”
    “赤木君,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吗?”
    另外一个同伴讥笑出声,说着,扭头看向涟水,挤眉弄眼,“书里描述的那种美丽的女子,你们见过吗?”
    几个年轻人的情绪似乎被点燃,低声且热烈的讨论着某些少儿不宜的话题。
    “我将来的妻子,一定要大胸脯。”
    涟水说道,他想了想,想要找到一个词,却是怎么都没有想起来。
    “就是天如。”
    同伴立刻说道。
    “对。”
    涟水哈哈大笑,“至少要价值五十大洋。”
    其他同伴,有的哈哈大笑,有的不解其意,被同伴扫盲告知后,或是害羞,或是用大笑来掩饰尴尬。
    所谓天如,指的是大约十年前在民国掀起的天如运动。
    顾名思义,就是取掉束胸带子——这也符合那位胡先生提出的大奈奈主义。
    为了强行推行,政府一度规定,拒不执行的妇女会被罚款五十大洋。
    当时有位叫卫女士响应政府号召,取掉了束带,然后便容易走光。
    不慎被公公看到了,立刻皱起眉头将其丈夫训斥了一顿。
    于是女士没有办法,只得将才放几天的天如重新束起。
    可是政府对“天如”
    监管很严,她一上街就被女警察发现了,一罚就是五十大洋。
    卫女士无可奈何,便将罚单拿到公公面前——瞧,不是我不想束胸,是政府管得严啊。
    可是公公不信这个邪,表示:“我还出不起这个钱?”
    并嘱咐儿子别让媳妇出门。
    不过当局对此查管的严厉程度,超乎了公公的想象。
    有一天,一个妇女解放组织上门检查,却发现卫女士依旧束胸,于是又是五十大洋飞走了。
    这下公公彻底没脾气了,五十大洋毕竟不是开玩笑的,因此对此事不再过问。
    后来,有些女同胞就自嘲说,自家孩子的好口粮至少价值五十大洋。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女孩子的声音,几名男青年立刻收敛起面上表情,一个个一本正经起来。
    几名年轻女子陪同着一位身姿绰约的少妇进来。
    “杏姨。”
    涟水看到那名女子,眼睛立刻亮了,他立刻起身迎上去,“你什么时候从香港回来的?”
    “回来没几天。”
    邱杏微笑说道,打量了对方一眼,“这么些日子没见,涟水都长成大小伙子了。”
    说着,示意一帮男女青年不必拘束,她自己来到了客厅,“王妈妈,太太说了什么时候回来么?”
    “太太一个钟头前来了电话,说中午回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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