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潘园之中,已是白霜遍地,寒意逼人。
    越冬小麦早就种下,甚至长出了绿油油的麦苗。
    牲畜做好了过冬的准备,干草堆积如山。
    商队来过一次,待了两天后就走了,似乎一切正常。
    邵勋的日子过得很单调。
    干活、练兵以及——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教了这么久,还是记不住,自领鞭笞一下。”
    邵勋看了眼某位少年写在地上的字,板着脸说道。
    蹲在地上的少年灰溜溜起身,来到门口。
    大门外,什长黄彪冷笑一声,少年自觉脱下裤子——满裆裤,裤腿较瘦,裆部缝在一起,由草原胡人传入,在此之前,汉人所穿裤子两条裤腿是分开的,裆部并未缝合,即只有裤管,没有裤裆、裤腰,主要起腿部保暖作用,但胡人需要骑马,不穿合裆裤、满裆裤很难受。
    “啪!”
    鞭子重重甩下,一条清晰的血痕浮现出来。
    挨完打后,少年整理好衣物,再度走了回来,询问左右袍泽这几个字怎么写。
    邵勋继续检查其他少年的作业。
    遇到不合格的,没说的,直接上鞭子。
    少年们虽然年纪小,懵懵懂懂的,但不傻。
    他们都知道,识字是一种多么宝贵的本事,又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甚至于,很多人愿意付出代价,却苦无门路,找不到可以学习的地方。
    队主愿意教他们识字,且尽心尽力,这是祖坟冒青烟的大好事。
    因此,即便学习起来非常吃力,大伙依然没有怨言。
    即便有那么些真不愿意学的,在看到别人如饥似渴地学习之后,也会怀疑自己这样吊儿郎当是不是太过分了,被迫硬着头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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