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
    我的这个给你吧,刚才不是说了吗,我多喝点汤,有句话说的好:吃肉不如喝汤,喝汤不如闻香!
    再说我现在已经长大了,不喜欢吃鸡腿,我更喜欢吃鸡爪子。
    听别人说鸡爪子被称之为“抓钱手”
    ,吃的多了,就更容易抓到钱!”
    他把鸡腿放到了母亲的碗里,还找了个理由。
    前世欠父母太多,这辈子,他会尽量弥补,少留遗憾。
    “哥!
    你说的真的假的?”
    听了他说的话,常静狐疑道。
    母亲也有几分疑惑的看着他。
    “当然是真的!
    我骗你们干嘛!
    今晚两个鸡爪子是我的。”
    说完他开始找起了汤罐里面的鸡爪。
    找到后,又用汤勺舀了几块肉,一些汤在碗里,然后开始吃喝起来。
    果然是老母鸡,不论是汤还是肉,吃着喝着那是真正的香。
    比菜场买的随便炒炒、煮煮就熟了的肉鸡好吃了太多。
    “妈,今晚的鸡腿,你一定要吃了!”
    见她似乎还是想把鸡腿再弄到他的碗里,常顺强调道。
    “那好吧!”
    迎着他真诚的目光,孙春荣眼眶有点湿润。
    儿子是真的长大了。
    “哥,我感觉你这几天晚上过来吃饭,心情明显更好了,是谈女朋友了还是又赚了大钱了?”
    过了一会儿,常静吃完她碗里的鸡腿,像是突然间想到了啥,问他道。
    “不能是谈了女朋友又赚了大钱吗?”
    他打算跟她开开玩笑。
    “阿顺,你说的真的假的?”
    母亲听见这话,有些认真。
    “女朋友还没谈,赚了点钱。”
    对于谈女朋友的事情,不弄到手,在真正成为自己的女人之前,常顺是不打算告诉父母的。
    他觉得那样没有意义。
    当然,这个年代还淳朴一点,再往后展几年,十几年,就算是成了谁的女人,也不一定会最终嫁给谁。
    “那你赚了多少?”
    常静又问道。
    “几千块钱吧!”
    他并没有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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