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不喜诗文的人难得憋出一句诗,刚刚羞红的脸瞬间挂上得意的笑容。
    “对对对!”
    刘婷婷激动地直拍手掌,望向沈万银的目光中全是崇拜。
    紧接着,她挤着脑袋凑在藜荞耳边询问:
    “这就是你们之前说的从河里救上来的人,为什么要叫对方公子呀?”
    “他自个说的是宋国首富的孙子,不叫公子叫什么?”
    “什么!”
    刘婷婷震惊的目光在沈万银身上打量,她之前只从爹娘的只言片语中知道有钱和没钱的区别。
    第一次具象化还是上次第一次出山的时候。
    此刻,忽然听到身旁有一个一国首富的孙子,她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什么转不过弯来。
    根本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人物就在自己身边。
    沈万银就这样看着两个小孩子的面色变来变去,直至再也忍受不了腹中饥饿。
    他才顶着一张不好意思的脸,问道:
    “小藜姑娘,你们家还有早饭吗?”
    “有的!
    一直在火堆旁边温着,就等你起床来喝。”
    藜荞迅速站起身,将准备好的陶罐端到桌上,再取来碗筷。
    “沈公子,你喝。”
    “多谢。”
    沈万银第一次对年幼的人照顾自己感到羞愧,之前家中奴仆万千,他也从未有过这种感受。
    于是,在吃完早饭之后,他默默走到水桶旁,准备自己洗碗。
    “沈公子你是客人,又是病人,我来。”
    藜荞看见贵公子洗碗,下意识地想要帮忙。
    但第一次主动学习的沈万银,并不想要放过这次机会。
    他迅速移开手,回道:“不必,小藜姑娘,我自己来,你先忙去。”
    藜荞看着固执的沈万银,忍不住发出足以震撼沈万银内心的疑问。
    “你…你真的可以?”
    在藜荞所听过的故事中,富贵出身的人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沈公子他真的可以吗?
    碗可以算是她们家中为数不多值钱的玩意,若是损坏,就只能乘船外出购买。
    一来一回,耗时不说,还特别的危险。
    沈万银面对藜荞怀疑的目光,再次羞红了脸。
    刚刚才被藜菽的砍柴羞辱一番,现在轻轻松松的洗碗,他必定要成功。
    索性碗里没什么油水,不滑,再加上沈万银小心翼翼的动作,碗还真被他洗干净了。
    “你看!
    干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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